花蓮縣豐濱鄉公所持續推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工作,今(8/3)日辦理「115年度第2次土地權狀頒發儀式」,本次共頒發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狀41筆,總面積約4萬5,820平方公尺。一張張權狀正式交到族人手中,不僅完成土地所有權相關程序,也見證族人多年來對土地權益的期待逐步實現。
豐濱鄉長邱福順表示,首先恭喜此次順利取得權狀的族人,也感謝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長期在中央協助爭取相關人力與資源,以及花蓮縣政府的督促與指導、鄉民代表會及村長持續關心。土地關係到族人的重要權益,從現地會勘、界址確認到案件審查,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審慎辦理,特別感謝公所承辦同仁及土地審查委員投入大量時間逐案確認,遇有疑義先行釐清、確認權利關係,讓每一筆土地的取得都更加周全。
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表示,原住民土地權利回復工作歷經多年推動,祖先世代使用的土地,如何讓族人依法取得應有權利,一直是重要的工作。過去族人取得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權利後,須等待5年才能進一步取得土地所有權,經推動修法後已取消5年等待期間,縮短族人取得土地所有權的時間。他也肯定邱福順鄉長及公所團隊、土地審查委員、花蓮縣政府與相關單位的投入,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讓土地權利回復工作持續向前推進。
本次頒狀儀式由立法委員鄭天財Sra Kacaw、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林麗華、豐濱鄉民代表會主席司玉花、代表何俊雄、港口村長許仙忠及本鄉土地審查委員等共同出席。現場由邱福順鄉長及與會貴賓親手將權狀交予族人,許多族人接下期盼已久的土地權狀後開心合影,現場氣氛溫馨,也為此次頒狀儀式留下具有意義的紀念。
豐濱鄉公所表示,原住民保留地案件從受理申請到取得權狀,涉及土地現況、使用事實、界址確認、審查及地政等多項行政程序,需要不同機關依權責接續辦理。公所將持續做好案件受理、現勘及相關行政作業,並加強與花蓮縣政府及相關機關橫向聯繫,提升案件辦理效率,協助符合資格的族人順利完成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