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所屢次接獲民眾投訴犬隻未繫牽繩追車咬人等事件,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近日將與本所安排豐濱鄉重點區域不定期犬隻管理聯合稽查及輔導等事宜。 本次聯合稽查重點如下: 犬隻應辦理寵物登記(植入寵物晶片): 違反該規定時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違反該規定時依據動保法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違反該規定時依據動保法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犬、貓每年皆需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 違反該規定時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設籍本鄉之民眾可向本所預約免費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及寵物登記(寵物晶片植入)。 請洽豐濱鄉公所 郭小姐03-8791350轉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