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寵物登記管理法」第12條規定辦理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2月17日農牧字第101070886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實施日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0日。 實施目的: 鼓勵縣民主動將其管領之犬貓完成外科絕育手術及寵物登記,以落實本縣寵物管理工作,減少流浪犬貓數量。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法」第12條規定辦理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1年2月17日農牧字第101070886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